关于加强平遥及境外返(抵)并人员管理的通知

为精准管控平遥及境外地区返(抵)并人员,防止疫情输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有效做好矿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平遥县返(抵)并人员管理的通知》(并疫防办函〔2020〕74号)《关于加强境外返(抵)并人员管理的通知》(并疫防办函〔2020〕84号)及《太原市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加强平遥及境外返(抵)并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平遥地区返(抵)并职工管理:

    平遥县返(抵)并职工,持《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返工证明》均可返(抵)并。 其中,杜家庄、香乐、宁固、古陶等四个有确诊病例乡镇的人员,需向市相关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持《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返工证明》可返(抵)矿区,需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平遥县返(抵)矿区职工需按照有关规定,低风险地区返(抵)并人员管理执行(目前太原市六城区均降为低风险地区),实行14天的健康监测。

二、境外返(抵)并职工管理:

1、对从韩国、日本、伊朗和意大利等国家返(抵)并的职工及家属,各单位要立即上报所在社区、县(市、区)政府及集团疫情防控办,由所到县(市、区)安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对从其他疫区国家返(抵)并的职工及家属,各单位要立即上报所在社区、县(市、区)政府及集团疫情防控办,进行信息登记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管理单位,做好境外返(抵)并人员管理和随访监测,一旦发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3、对从韩国、日本、伊朗、意大利等国家返(抵)并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各县(市、区)卫体局负责安排驻地医疗机构采样,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样本运送,市疾控中心负责样本检测和结果反馈。

4、全面排查境外返(抵)并人员线索,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平遥及境外返(抵)其他地区职工管理:

    对于平遥及境外返(抵)其他地区职工,各单位要积极与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办取得联系,按照属地相关规定执行。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疫情防治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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