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有序推进企业契约化管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近日,机电厂重新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各车间(分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办法》和《实施制度》中明确规定,始终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始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条例、集团和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始终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程序,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合规。机电厂还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全面行政监察体系之中,公开接受党内外监督和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
进一步推进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以来,机电厂各项重要决策部署都能在阳光下进行,真正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时为有效规避各类风险、保证企业安全发展、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