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西山煤电集团三季度纪委书记例会精神,屯兰矿从实际出发,坚持监督与约束并举,层层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10月22日至23日,屯兰矿纪委、监察科牵头组织审计、财务、企管等职能科室,对公务车辆管理使用、食堂及库房管理及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对矿公务用车使用制度落实、单车费用核算、食堂出入库台账、现金收费、库房管理、客饭审批以及饮食卫生、班中餐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特色亮点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监察登记,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整改时限要求。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形成了工作有安排、落实有监督、整改有问责的工作体系,促进了各岗位干部职工的履职尽责,确保了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