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期,陕西省西安市疫情形式严峻复杂,目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存在很大外溢风险,特别是12月23日,我省运城市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加之2022年“两节”和北京冬奥会临近,疫情防控正面临最严竣考验,进入严防死守、精准防控的关鍵期。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用好既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一如既往、慎终如始,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弾”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自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和延安市旅居史的返(抵)晋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上述地区返(抵)晋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12月4日—8日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返(抵)晋人员,全部实施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三)对12月9日—22日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返(抵)晋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参照相应的核酸检测频次执行,但应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且不少于2次。

(四)12月23日起,上述地区返(抵)晋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自12月20日以来有运城市稷山县、新绛县旅居史的返(抵)企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备,并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各单位要通过人员排查、单位宣传栏、微信群、电梯间和单位入口处张贴通知、入口查验行程码等形式,对上述时间段内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旅居史和运城市稷山县、新绛县旅居史的返(抵)企人员进行摸排,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第一时间上报所在地社区(村)及集团防控办,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应隔尽隔,不漏一人。

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两节期间疫情防控防控工作。

要紧扣2022年“两节”“两会”和北京冬奥会等关键节点,坚持总体从严、适度从紧原则,精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到疫情防控从严不过度、从细不疏弱、从实不失守。各单位要严格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督促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防疫情传播。

1、严格落实外来人员防控信息查验

各单位要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及时了解国内疫情动态及省市属地相关防控政策,严格落实入口管控责任,规范外来人员信息(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与报备流程。所有山西省外来企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检疫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14天内有以上地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包括行程码带星号)、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程轨迹有时空交集、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且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接受社区(村)管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因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落实请销假报备制度

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原则,近期尽量避免外出,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发生有本土病例的城市。如确需前往,按照“谁申请、谁批准、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请销假报备制度。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晋后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社区(村)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坚持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常通风、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防范疫情风险。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公民个人和家庭责任,坚持“非必要不出省”,提倡喜事延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4、严格管控集团内部人员聚集或流动

各类活动、会议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从严管控各类活动,“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必须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会议、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超过100人,须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申报,经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信息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的“五必”防控措施,严防因人员聚集及流动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

5、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各类检查,适当调整对驻外单位尤其是临汾公司的检查,最大限度预防集团内疫情传播。

6、请广大职工及家属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西山煤电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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