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焦煤纪委工作要实现三个新突破

1月17日,山西焦煤纪委召开所属纪委书记2021年度述职暨工作会议,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郝点亮主持会议并对2022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图为会议现场。    张云鹏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的有关新精神新要求,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关于一起违规审查调查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听取了所属纪委书记2021年度履职情况,并针对工作成绩和不足逐一进行点评。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所属各纪委取得的成绩。郝点亮要求,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三个新突破”。一是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上取得新突破,着力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关于建立“新焦煤大监督体系”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向管理要效益、向资本要效益、向技术要效益、向监督要效益”的工作要求,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在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将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4万名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视野,通过实现监督内容、对象、时间、空间、方式、手段、治理效能“七个全覆盖”,防控廉洁风险、堵塞隐患漏洞,打造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无死角监督网络,把监督寓于支持新焦煤的高质量发展之中。二是在全面履职上取得新突破,助力新焦煤高质量发展取得新业绩。按照党中央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集团公司纪委实际情况,通过在“三不”一体推动、纠“四风”树新风并举、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上全面履职尽责,助力新焦煤高质量发展。三是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通过随时随地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进一步激活干部队伍活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要建立最严格的惩戒机制,进一步落实“律人必先律己、执纪必先守纪”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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