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分配有了新规定:分配须公开 违规必追究

3月31日,山西焦煤西山煤电下发《进一步加强公司工资分配管理的规定》,旨在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工资分配监管机制,促进工资分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工资分配环境。

《规定》提出,要完善工资分配基础管理制度,全面构建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监管有效的工资分配管理机制,实现工资分配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企业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规定》要求工资分配须恪守四条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工资分配会议制度,各级单位每月必须召开工资分配专题会议,通过集体研究确定工资分配结果;二要坚持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制度,切实保障职工权利权益;三要坚持工资分配公示制度,各级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工资专栏,公示工资分配方案和工资明细;四要坚持工资分配监督制度,各级单位成立工资分配监管小组,督查工资分配各个环节,强化违规分配责任追究,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规定》要求工资分配全过程公开,严格执行工资分配会议制度、参与制度、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实现工资分配“三公开”即制度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对于公司层面来说,“制度公开”是指工资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度工资分配方案等工资管理相关制度文件,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过程公开”是指月度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工资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工资分配方案;“结果公开”是指每月25日前公司下达各单位工资拨付单,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

对于二级及以下单位来说,“制度公开”是指,二级单位工资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度工资分配方案等工资管理的制度文件,通过OA办公系统或公示栏公开;“过程公开”是指,二级及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工资分配会议制度、工资分配职工参与制度。《规定》对工资分配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和参加人员做出明文规定,要求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对工资分配结果须签字确认;“结果公开”,是指开设工资公开专栏,明确监督电话,公示日期直至下月工资分配公示之日。

《规定》要求全面做好工资分配管理监督工作。一是公司纪委监察部、组织人事部、工会、企业管理部、财务部、风险防控部、审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等部门组成工资分配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采取定期全面检查和单项随时随机抽查的方法,对二级及以下单位工资发放、分配、公开透明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职工满意度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制度执行不认真、不严格等行为,防止由于工资分配制度不健全、考核不到位、方法不统一而造成分配不公、侵害职工利益现象;二是二级单位成立工资分配督查工作小组,负责所属部门(科、区、队)、车间、单位工资分配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三是各级纪委、组织、人力、工会、企管、财务、风控、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做好工资分配管理监督工作。

《规定》提出建立工资分配问责机制,将落实工资分配管理制度工作纳入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工资分配研究会议组织不到位、公开不全面及存在其他问题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启动问责机制,由纪委监察部对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及承办人提出经济处罚、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建议,报请公司党委会通过后严格执行。

《规定》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严格律己,主动承担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组织、人力、企管、财务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各级纪委、工会等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工资分配、核算、公开等情况,各级单位负责人及工资核算员要严格按制度、流程办事,打造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公示、全维度监督的“多位一体”工资分配监督体系;三要严明组织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立名目套取、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坚决杜绝工资夹带情况;对弄虚作假造成群访或其他严重后果影响稳定的,不按要求规定公开有关事项的,隐匿应当公开事项或公开内容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承办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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