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太原公司召开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推进会。
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关于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助力企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焦煤西山煤电太原公司党委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对照“新焦煤大监督体系”领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监督内容涵盖物资设备釆购领域、工程建设、财务结算、资金支付、薪酬分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招投标合同审计、煤炭销售洗选加工等八个方面。
会议强调:
要提高站位,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不仅是落实“清廉国企”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山西焦煤党委推动监督机制变革的治本之策,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原创性。
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的核心内涵,切实把监督工作融入企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
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严格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监督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强化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防范企业重大风险,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精准查找风险点,对症制定监督措施,全力推动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