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赵建泽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

摘要: 3月28日,全国政协委员赵建泽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山西吕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作出指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致辞。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及其他流域区域部分法院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建泽参加并作了题为《司法护航企业绿色转型 厚植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底色》的书面发言(该书面发言刊登在了3月29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第2版)。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交流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经验,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及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努力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会议期间,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经过广泛深入的探讨,一致通过并签署了《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

赵建泽在书面发言中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国之大者”,坚持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保护人民环境权益,根据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现实需要,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协同审判工作机制,有效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归口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水平。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黄河流域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修复等方面主动作为,全面提升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赵建泽认为,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通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反映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特点,形成了有效保护黄河的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对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有着极强的指引推动作用。

赵建泽表示,山西焦煤在黄河流域分布着多家煤矿企业,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装备应用,初步实现“防、治、用”一体化建设。“防”就是在煤炭生产中推行保水开采、绿色开采,从源头保护水资源;“治”就是推进矿井水深度治理,外排矿井水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用”就是大力实施中水复用,矿井水经深度处理后优先用于井下生产、选煤厂补水和绿化用水等。随着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引导我们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也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创新绿色发展。

赵建泽希望人民法院以黄河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司法政策指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企业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融会贯通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方面,用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牵引产业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加快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全新发展模式。同时,加强对企业做好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的保障指引,服务重点排污企业中长期减排目标、路径及实施步骤,牵引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的第二部流域法律,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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