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精神文明工作受省国资委表彰

近日,省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命名2021—2022年度山西省省属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关于命名山西省省属企业“第四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山西焦煤多个单位和个人获殊荣。

山西焦煤所属西山煤电屯兰矿等30个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焦煤教育培训基地等26个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单位”;汾西矿业张凤燕等7个家庭被命名为“文明家庭”;山煤国际煤业分公司杨雅惠等8名同志被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工作者”。3名同志被授予省属企业“道德模范”,分别为:霍州煤电汾源煤业孙华奇获得“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霍州煤电庞庞塔矿韩晓东获得“创新创效道德模范”称号;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贾国强获得“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

近年来,山西焦煤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立足企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全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产生了广泛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省属企业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推出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单位、个人、家庭,为新焦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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