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4座矿井获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第九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山西焦煤所属西山煤电杜儿坪矿,霍州煤电晋北能化汾源煤业、汾河焦煤回坡底矿、李雅庄矿4座矿井入列。截至目前,山西焦煤91座生产矿井中,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为33座。

近年来,山西焦煤扎实推进标准化达标创建,以理念认识提升和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突出现场工序标准和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对标创建、对标提升工程,逐级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规划、提档升级规划目标,狠抓生产现场基础管理,推进动态达标常态化。

据悉,被评为一级标准化的矿井在等级有效期内可享受以下激励政策: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申请生产能力核增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开展审查确认工作;新投产的煤矿和已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提高产能规模的间隔时间,可由3年缩短至2年。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0%,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年以上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生产能力核增时,核增幅度可在“不超过煤炭工业设计规范标准设计井型规模2级级差”规定的基础上,上浮1级级差;实现一井一面或智能化开采的,核增幅度可上浮2级级差。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适当减少检查频次;煤矿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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