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下发《山西焦煤视觉识别要素应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焦煤及所属企业的视觉识别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提升新焦煤品牌价值,增进全体员工的战略认同、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激发“新焦煤是一家”的内生动力,展示“世界一流炼焦煤企业”的良好形象,日前,山西焦煤下发了《山西焦煤视觉识别要素应用规范》,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山西焦煤指出,山西焦煤标志(LOGO)是山西焦煤视觉识别系统的基本标识,是山西焦煤的象征和标志,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各级各单位要从热爱焦煤、建设焦煤、奉献焦煤、维护焦煤的高度,准确把握新焦煤文化内涵,珍视企业卓著商誉,自觉维护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山西焦煤要求,各单位在企业主要场所、形象广告、宣传手册、名片、纪念品、交通工具、名称标牌、商务接待及产品包装等形象管理中,要规范统一应用新焦煤标志(LOGO);在安全帽、筒仓上使用新焦煤标志时,应直接使用“企业LOGO+山西焦煤”字样,无需再加二级及以下单位名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更换和规范应用视觉识别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站位,亲自部署,督导落实。各单位要在11月底前完成办公楼等主要场所的山西焦煤标志(LOGO)更换工作,同时做好建账登记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此外,山西焦煤还对山西焦煤标志(LOGO)、标准字体、标志中英文组合、标志与二级子分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中英文名称组合、企业旗帜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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