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城底矿立足于全面建设清廉国企,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的监督责任和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该矿实际,聚焦煤矿企业发展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由纪委牵头审计科、法律顾问室、企管科、劳资科等管理部门,围绕物资采购、薪酬管理、煤炭副产品销售管理重点领域、精益监督立项项目开展“N”个专项督查。
各督查组对照专项督查内容认真逐项,采取听汇报、下现场等方式,查阅各单位相关制度、原始记录、原始台账、线上系统、会议记录、票据资料,检查工资薪酬分配、物资采购、煤炭副产品销售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督查组表示将对此次督查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实行销号管理,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新焦煤大监督体系高质量开展的治理成效。